【贵州省妇联】“两法两条例”普法系列微剧 第3集《爱的坚守》-凯发k8国际首页

原创 | 2022-05-13 09:19

正值2022年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贵州省妇女联合会与贵州广播电视台联合录制了3集“两法两条例”普法系列微剧,帮助我省家长群体能够科学掌握家庭教育的常识与方法,主动承担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和义务,主动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让家长更好地了解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帮助其健康成长。

今日分享:第3集《爱的坚守》

内容梗概:小雨的爸爸妈妈离婚了,妈妈无意发现小雨没去上学,反而跟着爸爸待在餐馆的后厨……

接受义务教育是所有未成年人应有的权利,在青少年时期,接受国家的义务教育制度更有助于孩子未来的发展。父母双方离异,但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此而解除,离婚后不论孩子跟着哪一方都仍然需要双方父母的共同抚养使其健康成长。

本期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全文)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一)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二)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三)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四)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五)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六)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七)妥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八)依法代理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九)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

(十)其他应当履行的监护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六条(全文)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以下列内容为指引,开展家庭教育:

(一)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

(二)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尊老爱幼、热爱家庭、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

(四)保证未成年人营养均衡、科学运动、睡眠充足、身心愉悦,引导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五)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六)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养成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